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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收容問題QA
作業與技能訓練
問72、收容人可以參加技能訓練嗎?能否取得證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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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
105-04-21
最後更新日期:108-01-20
資料點閱次數:1260
答: 一、矯正機關對於收容人之技能訓練非常重視,其目的是使收容人學得一技之長,出矯正機關後易於就業,因此收容人是可以依志趣參加技能訓練。 二、各矯正機關對於參加各職類技能訓練收容人,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其遴選應符合下列條件: (一)最近一年內無違規紀錄或違規情節輕微經酌免處分,且無另案未決者。 (二)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者。 (三)結訓後二年內合於報請假釋(免訓、停止執行)要件或期滿出矯正機關者。但有特殊情形經法務部矯正署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 (四)非隔離犯者。 三、矯正機關收容人之技能訓練分為考取證照技訓班及短期技訓班,如收容人參加考取證照技訓班,結訓後經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舉辦之技能檢定合格,可取得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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