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誨教育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1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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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化為行刑重要的一環,對收容人施以教誨教育為主,文康活動為輔,注重品性之陶冶,增進生活知識,誘導其行為步入正軌,變化氣質,出獄後適於社會生活,並輔以累進處遇、縮短刑期及假釋,激勵其改悔向上。
依推行教化之重要措施簡述如下:
(1) 教誨
針對受刑人罪名、刑期、宗教信仰及其特性,施以個別教誨、集體教誨、類別教誨、宗教教誨及志工輔導等,期以啟發良知,淨化心性,達潛移默化之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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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檢討會 | 交通安全宣導 | 宗教家庭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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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教誨 | 個別輔導 | 家暴防治 |
(2) 教育
實施受刑人一般教育、生活教育、法治教育等外,並設有書法班、陶笛班、體適能班、讀書會、法治宣導、衛教宣導、禪繞畫課程等,以強化教育功能,培養其文藝素養,淨化心靈,俾利出監後能適應社會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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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癮酒駕防制宣導 | 場舍宣導 | 電子家庭聯絡簿宣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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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護人法治教育 | 親職教育課程 |